第一章生态文明建设是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驱动力 3
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新机制、新途径探索持续加强
2021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对我国经济体系建设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清晰。2021年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他所在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2021年2月22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发(2021)4号),立足系统观念,对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基础设施、绿技术创新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6个方面的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出了任务要求,为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提供了顶层设计。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2021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 45号),对高耗能、高排(以下简称“两高”)项目提出了严格环评审批、依法从严查处不合规“两高”项目等一系列要求。
在推动增量绿色发展方面,2021年5月25日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建村(2021)45号),要求控制县城建设密度和强度,既要防止盲目进行高密度高强度开发,又要防止“摊大饼”式无序蔓延。
在提供绿色金融支撑方面,2022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为金融机构和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支持绿色项目提供了更明确的依据。
此外,生态文明建设新途径的探索持续加强。我国首个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于2021年6月9日成立。该中心以国家电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双创中心为依托,主要开展绿色技术发布、咨询、洽谈和交易等工作。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的成立,对推动绿色技术“产学研金介”深度融合和加速成果转化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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