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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电力证书核发范围扩展-大气污染防治法转发

发布时间:2023-08-16 15:34:30浏览次数:

绿色电力证书核发范围扩展-大气污染防治法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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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

转载链接:http://www.news.cn/energy/20230807/87a45b65764e4fd6be5627a6305b2a1a/c.html

原标题: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范围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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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全覆盖工作  促进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的通知》,将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绿证)核发范围从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扩展到所有已建档立卡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实现绿证核发全覆盖。具体来看,包括全国风电(含分散式风电和海上风电)、太阳能发电(含分布式光伏发电和光热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


  绿证是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也是认定绿色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2017年,我国试行绿证核发和自愿认购制度,当时国家对享受补贴的陆上风电和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核发绿证。绿证制度实施以来,初步推动全社会形成了较好的绿色电力消费意识,但仍存在绿证核发交易尚未全覆盖、绿证应用领域有待拓展等问题。


  围绕进一步激活绿证交易市场、扩大绿证交易规模,通知明确了绿证交易平台、交易方式、交易收益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其中,将绿证交易平台从此前的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扩展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后续适时拓展至国家认可的其他交易平台。买卖双方可自由选择任一绿证交易平台开展绿证交易。绿证交易采取双边协商、挂牌、集中竞价等方式进行。交易收益方面,通知提出,对享受中央财政补贴的项目绿证,初期采用双边协商和挂牌方式为主,创造条件推动尽快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进行交易,绿证收益按相关规定执行。(记者 丁怡婷)


【责任编辑:石海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