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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

发布时间:2024-07-21 19:23:21浏览次数:

来源:泓创智胜  作者:张驰

近期多个省份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提前准备第三批超长期特别国债申报工作。上半年全国已经完成两轮特别国债的正式申报,但截至发稿,地方只收到一个批次的反馈结果。抛去国家发改委正在按进度审核项目的客观因素,地方在前几轮的申报工作中,不乏存在很多认识和行为上的误区,这也是导致项目通过率低的重要原因。

 

误区四:项目报完之后就不管了。

 

由于很多部门把申报工作当成了任务,申报结束之后就回归“常态”。不沟通、不跟进、不反馈。误区解读:对于特别国债这种上级批复资金,申请结束后保持积极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十分关键。国家发改委和省发改委也与同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进行了协作。除了发改部门,参与申报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也需要积极地与上级进行沟通,及时收集信息并做出下一步工作计划。报完之后一放了之,不可取。

 

误区五:只要在规划内就一定能通过。

 

很多地区认为只要项目有规划,或者已经纳入省、市级规划的重大项目就一定能够通过。误区解读:不得不说一个有规划的项目已经超过了很多的项目。如果项目能够纳入更高一级的整体规划中,受到的重视程度一定会多。但在规划内不代表就一定能通过,特别是新建项目。“两重”建设重点任务对项目投向、前期工作、投资要求都有明确的“硬建设”要求。同时填报质量也很关键,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信息时,要准确填报项目信息,确保项目名称、主要建设内容、项目规模等与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保持一致,与报送的文件信息保持一致,正确选择投向领域,关键信息不能缺失。

 

误区六:债务风险高的地区不能报。

 

政策解读:本次申报要求中,并没有明确债务风险高的地区不能申报。但防范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底线。符合投向领域,同时兼顾地方财力,确保资金拼盘完整闭合很关键。

 

误区七:民企不能申报。

 

关于这一点很多地区的意见并不一致,有些地方直接拒绝了企业作为主体来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政策解读:文件中明确表示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的经营性项目,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为主,可适当通过投资补助、贴息等其他方式支持项目建设。熟悉《政府投资条例》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的都知道,这种表述并没有把企业拒之门外,是可以申报的。

 

误区八:特别国债属于发改部门管,财政不需要参与。

 

很多地方财政部门对于超长期特别国债工作也很好奇,毕竟涉及资金和地方建设。但不知道政策,不知道该不该参与,不知道怎么参与。这对紧张的财政做好资金拼盘工作很不友好。误区解读:从申报流程上本次超长期特别国债是以发改部门为主导。但地方财政作为地方资金统筹部门,需要与发改加强沟通。作为上级资金的一部分,财政需要协同发改部门一同做好资金拼盘,包括专项债、中央预算内等统筹考虑。打破部门壁垒。

 

总结一下地方政府存在以上误区的原因:


一、政策理解不到位。各级之间、各部门之间政策传达和理解有偏差,且全程密件,信息不对等情况严重。建议牵头和参与部门各自做好政策宣讲,指导单位合理申报。

二、项目谋划不精准。充分学习和理解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可以让申报工作事半功倍。当前形势下需要领会中央的战略意图,结合做好地区发展和项目谋划。

三、项目储备不充分。建立地方3—5年项目库,根据政策滚动调整。打破部门壁垒,以做好资金拼盘为目标,多部门协同。

四、地区缺少中长期规划。“十五五”规划工作已经启动,重视研究上级规划,打磨好本级规划,根据地方特色做好专项规划。规划中明确重点项目和重点方向。

五、地方缺少专业指导。政府内外做好集智工作,借助专业部门、外部机构等多渠道获取信息和资源,让工作做得更加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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