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EOD项目最忌三种东西
笔者结合EOD项目策划及申报经验,在EOD项目申报入库阶段,主要问题集中在项目内容组成、生态治理内容针对性不强、生态治理和产业关联性不高、要素保障论证不充分、投入产出分析不合理等几个方面。
1、 项目求大求全,边界不清晰。项目总投资顶格申报(例如区县的项目按照30亿的上限申报),将全区县范围内分散的项目随意捆绑,一体化实施可行性小,落地性差;项目谋划过程中类型不够聚焦范围,过于宽泛,例如包含水环境治理、土壤污染治理及矿山修复等多个方面。
2、 生态环境治理内容与污染现状及存在问题不匹配。未体现实际生态环境问题,对生态环境问题成因分析不清楚不具体,以及治理措施并不能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问题。如流域水污染治理内容仅有河道清淤、防洪堤坝、边坡维护、滑坡治理、景观绿化等,偏重水利、市政领域;包含企业事权范围的内容等。
3、 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开发关联性不高。生态治理和产业内容“两张皮”,无法体现生态治理对优势产业的价值提升作用,例如将码头工程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内容作为流域水环境治理的关联产业,没有体现水环境治理对发展物流的价值提升作用。有些产业的选择可能会带来污染隐患,例如将发展养殖业作为农村污染治理的关联产业,在环境问题和环境容量等问题都尚未解决的情况下,该关联产业无疑将进一步增加污染风险。4、 项目实施目标设置不合理。目标设置过于理想,不具备可达性;目标设置过大,如区域内总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非项目范围的区域性指标;缺少定量指标;缺少产业发展、社会经济指标等。
5、 关联产业内容设置落地性不强。关联产业选择上,对本地区行业发展现状、规符合性分析不够深入,未突出关联产业在本地区的发展基础、发展条件和资源优势,市场需求和预期。
6、 未明确土地、资源环境权益的可获得性。未落实项目建设用地的合规性和可获得性;涉及存量资产的,未明确原所有权人情况、取得方式;涉及光伏发电、风电的,缺少能证明光伏、风能等资源权益可获得性的支撑材料。
7、 缺少运维经营管理内容。没有体现运维质量和效果保障措施,例如如何和专业化的机构开展合作等。
8、 投入产出分析不合理。财务测算边界条件中未合理假设贷款年限及贷款利率;收入测算过于乐观,例如出租率第一年即达到100%;项目成本按照比例估算,过于粗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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