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od项目投融资模式推进建议
对于拟申报入库的新项目。项目内容谋划过程中,要找准生态环境问题、选好关联产业,夯实要素保障。在谋划过程中,做好和金融机构的对接工作,根据金融机构的意见及时调整方案,为项目落地实施提供融资保障。在实施主体的选择上应按照一体化实施的要求,合法合规选择有实力的市场化主体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由本级国有企业作为实施主体的,也必须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同时,选择高水平的咨询机构,为项目谋划、推动项目合法合规落地想好办法,出好主意,而不是简单地编本子。
对于已入库但尚未落地的存量项目。《EOD实施导则》发布之前入库的项目,原则上仍要按照《EOD实施导则》的要求实施。因此,建议地方政府和意向投资人认真对照申报入库的项目实施方案和《EOD实施导则》做好比对,尤其是涉及政策合规性(招投标、国土空间规划、资金使用、债务管控、土地利用、资源开发等)、实施主体确定方式、项目立项、资金筹措以及项目实施期满的处置方式约定等内容,如项目有与导则内容不相符的内容,建议与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就项目修改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做好沟通,并结合金融机构对EOD项目的支持政策进行调整。对于确定无法通过EOD模式实施的项目,理性看待项目退库,可通过重新拆分、优化建设内容等方式策划新项目,多渠道争取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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