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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项目只能国企干吗

发布时间:2024-12-22 18:57:23浏览次数:

浅谈EOD项目编制要点

自2020年我国开始启动EOD试点项目以来,生态环境部及部分省份生态环境厅陆续出台一系列规范管理制度,规范和约束EOD项目的实施,堪称最全面的EOD规范性管理文件—《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发布迄今已近一年,EOD模式以其独到的视角,将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项目巧妙融合,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实现了环境改善和经济可持续发展。当前,各地政府积极谋划项目,踊跃申请入库,实施主体也通过公开竞争的方式,积极投身于EOD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之中。在这场如火如荼的实践中,EOD项目合同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本文将深入剖析其编制要点,以期为各参与方提供一份实用的操作指南。

 

一、 EOD项目合同框架体系

EOD项目合同既是对政府方与实施主体权利和义务的明确界定,也是双方合法权益的关键保障。在长达20余年的合作期内,合同将成为双方共同遵循的“游戏规则”,确保项目按既定目标推进。EOD项目融合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发展,其合同体系需兼顾二者特性:既保证生态治理项目公益性充分体现,又保障产业项目的市场化运作与盈利空间。因此,结合EOD实施导则和实操经验,个人认为完整的EOD项目合同体系应包含如下条款,如表1所示。

二、 EOD项目合同需要关注的核心点及建议

1.明确项目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及责任



EOD项目的核心使命在于生态环境治理,合同中务必清晰界定其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并明确责任主体。若实施主体是以联合体形式组建的EOD项目公司,应清晰界定联合体各成员在项目中的定位和职责。具体而言,目标指标设置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具有针对性,针对区域待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二是以定量指标为主,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定量化;三是避免泛化,不以区域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替代项目目标;四是符合实际,具备实施可达性。

2.明确运营维护质量和标准

EOD项目长期生态环境效益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整体运营维护的质量。EOD项目合同需针对不同类型子项目分别制定维护要求和标准,以保障项目持续带来生态效益并提升关联产业经营收益。具体而言,对于运营服务类项目,例如生态环境、文旅康养,要明确运营服务内容、标准、计量和运营维护与修理方案等;对于产品生产类项目,例如农业产业,要基本确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原材料供应保障、燃料动力供应保障以及维护维修方案等。

3.明确项目效果评估与监督管理方式

为保障EOD项目实施效果,确保政府在项目实施全程有效行使监督权,合同需明确生态环境治理效果的评估与监督管理方式。通常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其一,重点事项实施需获政府方事先批准,包括项目设计方案、融资方案、建设和运营维护内容变更、股权变更、应急预案以及重大舆情事件等;其二,构建履约保函与绩效评价挂钩的规则,针对EOD项目分阶段(建设期和运营期)、定期(每年一次)开展绩效评价,以生态环境治理项目为载体确定建设期及运营期履约保函规模,其履约保函与相应阶段绩效评价结果挂钩,若不达标,政府方有权扣减保函金额,以此激励和约束项目公司做好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4.明确退出机制和期满资产权益处理处置方式

EOD项目合作期限通常较长,合同中需明确退出机制和期满资产权益处理处置方式。一方面,明确退出机制。一般会设定股权锁定期,在此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股权变更。锁定期满后,项目公司股权结构调整须经政府方书面同意,政府方有权提出异议,项目公司有义务消除异议或终止调整,且在消除异议前不得调整股权结构。项目公司变更股东时,新股东应当对政府方承诺履行合同下项目公司股东的义务并证明其具有履约能力。另一方面,明确期满资产权益处理处置方式。一般在合作期满前一年,由政府方和项目公司共同组建移交委员会,商定移交的设施、程序等,项目公司在合同期满后,需将生态环境相关资产、设施和相关权益无偿移交给项目组织主体或其授权的相关职能部门,产业项目资产、设施及相关权益归属EOD实施主体所有。

5.应与实施方案实质性内容保持一致

EOD项目合同需明确项目总投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运营维护内容、合作期等关键内容,并与实施方案保持一致,同时,还应明确以上内容的调整触发机制。通常,关键内容发生变更时,项目公司应向政府方提交书面申请,获批后方可实施。需特别注意的是,若有重大调整,例如投资额调整超10%、建设地点或内容变更、生态环境目标降低等,项目将面临退库并重新报批入库的风险。因此,政府方应充分做好前期项目谋划策划、建设内容及规模的论证,项目公司应谨慎调整实施方案的实质性内容,以防退库和随之而来的融资风险

6.严禁涉及政府隐性债务事项

为确保项目健康可持续发展,EOD项目合同在设计和实施时必须坚守一条红线,即严禁涉及政府隐性债务事项,严格避免约定任何可能产生政府隐性债务的内容,具体包括不得设定政府的直接支出责任;不得要求或接受政府提供的融资担保;不得包含政府回购条款等。

EOD模式,作为生态环境领域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典型代表,是地方政府寻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EOD合同是规范和约束实施主体、政府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书,其相关条款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某种程度上制约着EOD目标能否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