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水污染防治自己入库指南告诉你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别
一、自然保护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
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依据管理目标与效能并借鉴国际经验,将自然保护地按生态价值和保护强度高低依次分为3类。
国家公园:是指以保护具有国家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为主要目的,实现自然资源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的特定陆域或海域,是我国自然生态系统中最重要、自然景观最独特、自然遗产最精华、生物多样性最富集的部分,保护范围大,生态过程完整,具有全球价值、国家象征,国民认同度高。
自然保护区:是指保护典型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的区域。具有较大面积,确保主要保护对象安全,维持和恢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
自然公园:是指保护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和自然景观,具有生态、观赏、文化和科学价值,可持续利用的区域。确保森林、海洋、湿地、水域、冰川、草原、生物等珍贵自然资源,以及所承载的景观、地质地貌和文化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包括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海洋公园、湿地公园等各类自然公园。
二、生态保护红线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厅字〔2019〕48号),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一般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内。
生态保护红线分为核心区和一般控制区,核心区内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一般控制区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三、环境敏感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的关系
在环境敏感区、生态敏感区、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中,环境敏感区范围最广,包含其它三项;生态敏感区次之,包括自然保护地及其它有相对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系统较为脆弱的区域(基本已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由于自然保护地中的禁止开发区均划入生态保护红线,限制开发区原则上也尽量划入生态保护红线中,故而自然保护地范围小于生态保护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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