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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6-02 15:52:18浏览次数:

20个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附介绍)

中国投资协会农林与环境发展中心 2024-05-29 16:53 北京

近期,广东省委改革办组织向全省各地征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典型案例300余个,并经多轮筛选,从中选出20个,经省委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后对外发布,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积极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蓬勃发展。

 

案例名单

 

【探索经济组织创新

1.韶关市全域推开“强镇富村公司”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龙川县组建“强村公司”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3.云浮市探索“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盘活利用资产资源】

4.海珠区创新“飞地”治理机制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5.顺德区上华村开展村级工业园区改造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6.汕尾市“股票田”改革激活集体经济发展动力

7.中山市民众街道运用EOD模式探索富民兴村有效路径

8.阳东区亨垌村探索创办“土地信用中心”促进村集体和村民增收

9.茂南区金塘村“盘地引企聚力”推动村集体及农户收入连年翻番

10.端州区开展村集体土地过渡性开发探索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金融赋能】

11.肇庆市构建信用村“整村授信+”赋能集体经济发展

12.佛冈县龙塘村探索信用互助合作盘活闲散资金助推产业发展

【激发经管团队活力】

13.禅城区紫南村“乡村CEO”助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14.五华县探索“产业村长”模式带动农户创业就业增收

15.电白区探索村集体经济收益与村级干部奖励待遇挂钩

【多元化经营】

16.濠江区推行五种模式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17.紫金县龙窝镇茶产业撬开“致富门”铺好“增收路”

18.龙门县山下村“三步走”做好红色教育兴村富民文章

19.阳春市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20.潮安区溪美村发展生态旅游带动村集体及村民增收致富

探索经济组织创新案例(一)

韶关市全域推开“强镇富村公司”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023年以来,韶关市积极探索以强镇富村公司为主体,通过整合集聚资源、人才、项目、资金等,积极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公司的改革、促进镇村和群众增收致富的路径。截至今年11月,全市105家镇级强镇富村公司新增营业额6.67亿元,实现利润4334.26万元,分红给村集体576.22万元,解决就业人数4092人,支付农民薪酬1627.04万元,助力全市1207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全部超10万元,平均收入达36.14万元。预计今年底,全市有35家公司可达到国家统计局入库纳统上规上线企业标准,打开乡村振兴、共同富裕新局面。

一、突出村集体控股,从顶层设计上保障“为了谁”。发展好、维护好和保障好村集体经济,是探索强镇富村公司集成式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规范村集体发起设立。制定《关于规范和促进强镇富村公司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强镇富村公司运营管理的十条要求》,明确强镇富村公司是以镇村集体为主要股东的股份制公司,包括“经济联合总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持股”“镇属企业+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持股”“辖区内所有村级经济联合社(或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持股”三种模式,确保联农带农实现强镇富村利民。二是维护村集体权益。规定村集体投资设立强镇富村公司必须经过村级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保障村集体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将强镇富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形成的资源资产纳入“三资”监管范围,按“三资”监管要求进行严格监管,接受纪检和审计监督,保障村集体权益不受非法侵犯。三是保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的利润分红比例进行分配,原则上按股权比例确定分红比例,鼓励向村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倾斜。目前,村集体获得分红达到576.22万元。如,翁源县龙仙镇强镇富村公司由其镇属公司出资32万元与34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各出资2万元共同成立,实现“村村入股、村村参与、兼顾公平”。

二、突出盘活利用,从经营模式上发挥“依靠谁”。挖掘、盘活村集体资源资产,是强镇富村公司实现可持续盈利的重要措施。一方面,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积极盘活村集体和村民的土地、闲置房屋、厂房等“沉睡”资产,今年以来,强镇富村公司经营农村土地流转业务3281.52万元、盘活宅基地等闲置资源资产1004.97万元、物业出租1445.11万元。如,新丰县马头镇强镇富村公司流转11个村3331.89亩土地,推进深农科集团产业功能园、力拓合作社“稻薯”轮作基地等项目落地,为1100户村民获得每亩800元的租金收入。由强镇富村公司统筹推进撂荒耕地复耕复种,采取集中收储、整治提升、打包流转、统一经营等措施,已整治地块378块,整治面积8994.63亩。另一方面,发挥村集体“统”的功能优势。市、县、镇、村四级联动,全面梳理镇村两级可利用资源资产清单,制作韶关市域区块分类种植规划、高附加值农业潜力空间分布图、高附加值农产品生产合作推介表,明确镇村有什么、干什么、怎么干,让大量国有、集体资产“活起来”,通过强镇富村公司加强统筹,发展高附加值“农土特”种养加工、乡村振兴车间、民宿运营等产业,增强村集体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全市共统筹盘活资产24.41亿元。

三、突出栽培储备,从人才培育上回答“发展谁”。坚持培训与实践并重,锤炼一批懂经济会管理、懂市场会营销“两懂两会”干部人才队伍,储备一批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先锋力量。一是选优配强领头雁。突出党建引领,优先从政治素质好、具备经商办企业能力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或从有意愿的返乡贤人、致富能人中挑选强镇富村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乳源瑶族自治县乳城镇举办强镇富村公司管理人员选任“打擂比武”,选拔出3名党性强、有干劲、有能力的村干部担任强镇富村公司“领头雁”。二是培育农村职业人才。大力培育农村职业经理人,出台《韶关市优秀农村职业经理人认定为丹霞英才“青年人才”实施方案》,对认定为丹霞英才“青年人才”最高可享受30万元人才津贴,农村职业经理人试点村工作取得成效,如南雄市水口镇水口村农村职业经理人联合强镇富村公司推动农产品销售,做好“水韵红土”公众号运营推广,扩大销售近20万元,增加利润3万元。三是实施乡贤反哺家乡行动。创新开展“万名乡贤帮千村”行动,建立共12484人的县镇村三级乡贤数据库,引导广大乡贤积极参与强镇富村公司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今年以来,全市新增乡贤帮扶项目244个,投资项目资金达21亿元,评选出“最美乡贤”187名,乳源瑶族自治县一名乡贤入选“广东十大南粤新乡贤”。如,遥田镇桃源村杰出乡贤捐出100万元设立村级强镇富村公司,目前,该公司营业额累计达到124万元,支付农民薪酬40.5万元,带动父老乡亲增收。

四、突出产出效益,从联农带农上体现“惠及谁”。坚持把强镇富村公司的着力点放在村集体经济和富民增收上,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一是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强镇富村公司预留法定公积金后,依法从利润中分红给村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目前,全市105家强镇富村公司共分红762.56万元,其中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分红576.22万元。如,南雄市水口镇强镇富村公司为入股的13个行政村和1个社区各分红3万元,新丰县遥田镇强镇富村公司为村集体创收14万元。二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鼓励支持强镇富村公司租用农民土地、机械工具,优先购买农民原材料并就近聘请用工,让群众“家门口”就业,实现农民资产赚租金、产品变现金、劳务挣薪金,构建联农带农机制。目前,强镇富村公司已帮助4092人就近就业。三是健全助农体系。逐步拓宽助农为农服务范围,为经营主体和农民采购农机农资,畅通助农服务“最后一公里”,填补山区市场配置低效空白,降低农民种养成本。如,新丰县马头镇强镇富村公司代销农机50万元,代销各类化肥50万元,代销玉米、豆粕37.5万元,通过定点服务、集中采购、批量运输等方式,降低农民采购成本。

 

 

探索经济组织创新案例(二)

龙川县组建“强村公司”

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龙川县位于东江和韩江上游,全县经济组织数量共5974个,2022年全县315个村集体经济收入总量为6128万元。针对村域广、经济底子薄、“造血”能力差等突出问题,龙川县对标学习浙江先进经验,实现24个镇全覆盖、因地制宜组建强村公司,签订订单总额达1633万元。全县村集体经济收入达9617.50万元,比2022年增长50%,村均收入达30.53万元,推动“百千万工程”开好局、起好步。

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解决“联合管理不善”问题。出台《龙川县关于推进强村(社区)公司壮大村集体经济模式工作方案》,按照“产权清晰、收益归村”原则组建强村公司,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独资,或通过投资、参股组建公司实体亦或入股镇村(社区)联合发展平台,参与制定公司章程,签订投资协议,明确投资占股、利润分配方式、到期资产处置方式等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内容,建立权责明确的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制度。出台《关于龙川县推行农村职业经理人、储备人才培育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邀请外出乡贤、产业发展带头人等致富能手返乡协助谋划和处理强村公司事务管理、项目运营,逐步充实管理人才,增强管理团队专业化。如四都镇对镇域内人才登记造册,聘请1名优秀企业家为公司总经理,为公司发展出谋划策。通过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公司规范运营、强化资源统筹整合、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等方式,探索形成党建赋能引领、资源利用高效、强村富民提质、公司运营规范的新做法,培育具有鲜明本土特色的强村公司。

二、探索多元出资方式,解决“原始资金不足”问题。指导各镇因地制宜谋划出资方式,推动强村公司多元化发展。一方面探索镇村合资入股方式。综合考虑各村资金可承受范围,由镇一级经济联合总社出资一定比例,剩余部分由各村共同出资合作。如鹤市镇强村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实行认缴制,第一年每个村(社区)认缴5万元,分10年缴足。另一方面探索村企联合出资方式。全面摸排镇域范围内有意向企业共同合作成立强村公司,采取企业出资、各村缴纳资金、提供本村资源或村集体资产等方式联合出资,积累初始资本金。结合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等因素,以连片土地农田等集体资产入股,同时鼓励农户以闲置农房、承包经营权等多种方式入股,并在承接项目时吸纳培育脱贫户劳动力作为乡村工匠,构建资源资产入股、拿租金、挣薪金、分股金的“两资入股三金收益”股权收益分配共享机制。

三、创新公司经营模式,解决“发展方式单一”问题。强村公司以项目联建等形式统筹辖区内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实行公司化运营兼顾社会效益,通过整合集体资产资源,打通“沉睡”资源“变现”渠道。鼓励支持各镇村发展资产经营型、社会服务型、订单生产型、工程承揽型4种类型的稳健经营模式。如鹤市镇强村公司结合土地流转、厂房出租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当地工匠人力资源,以镇级绿化维护和承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营业务,带动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务工增收。同时,积极探索结对共建,推动强村公司与富民工坊、乡村共富体等协同推进、互为补充,鼓励支持农业产业发展社会化服务,参与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村际组织联建、强弱互补、资源共享。如麻布岗镇发挥强镇公司作用,将镇域现有的劳动密集型小作坊,按照统一标准推进规范创建,力争到今年底建成“富民工坊”13个以上、培育县级示范工坊2至3个,其中顺嘉玩具厂建成运营后创造40多万元产值,带动当地120多名务工人员就业。龙川县强村公司突破村集体“单打独斗”的传统理念,通过整合乡村资源、盘活闲置资产、实施优质项目、专业运营管理,以承接镇级和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营业务,探索“以工代赈”发展模式,瞄准农村低收入人群与剩余劳动力,引导企业将劳动密集型产业链延伸到农村,形成企业和农村剩余劳动力“双向奔赴”的利益联结机制,全面推动村集体抱团发展,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四、构建多重监管机制,解决“管理规范不严”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全链闭环、精准严实的监管体系,推动强村公司实现规范运营、健康发展。强化党的领导,明确镇党委对公司的法人代表、总经理以及财务负责人等重要岗位具有提名聘任或解聘的权力,指导强村公司谋划成立党支部,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强村公司建设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强化风险防控,严格融资管理,规范财务管理,严禁违法违规承接项目,严禁将项目违法转包,坚决防范个人和外部工商资本稀释集体在强村公司中的股份。同时,抓好内外监管联动,内部由公司监事监管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外部由镇纪委牵头,督查公司运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隐患。

 

 

探索经济组织创新案例(三)

云浮市探索“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2022年以来,云浮市聚焦破解村级集体“造血”能力不足这个关键制约,创新“党建引领、政府搭台、市场推动、村村参与、村企共赢、农民增收”工作思路,坚持“市场化、可持续、经营性、低风险”原则,探索“政银企村(户)”共建模式,对全市集体经济薄弱村进行全面统筹、全面兜底、全面保障,为夯实农村发展基础、推动“百千万工程”在基层落地落实提供有力支撑。至2022年底,全市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从2021年的245个跃升至711个,占比达83.9%。2023年底全市847个行政村、125个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将全部达15万元以上。今年6月,云浮“政银企村共建养殖园”投融资模式入选农业农村部现代设施农业投融资模式和案例选编。

一、围绕解决行政村“经营性收入难”问题,实施“政银企村”共建高效生态养殖小区。采取党委领导、政府搭台、银行融资、企业运营、村集体入股的方式,由政府主导,搭建由国资、供销社、村集体等组建平台公司,注入股本,按1∶1的比例撬动银行低息贷款,建设养殖小区。由龙头企业经营,连续20年对平台公司给予年10%固定回报,扣除银行本息及财政折旧后,以纯利润的形式,按股本分红给相关行政村。目前,全市17个“政银企村”共建养殖小区项目已全部投产。从今年起,全市125个社区一并纳入“政银企村”共建模式,确保2023年底所有行政村(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达15万元以上。

该运作方式包括几个重点环节:一是党政主导,提出目标规划,搭建平台主体。党委负责顶层设计和推动,政府利用国资公司、供销社资源力量,联同行政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共同组建平台公司,作为出资和收益分配主体。二是财政撬动,发挥杠杆效应。行政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平台公司的主要股东,依法将用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各级扶持资金入股平台公司;平台公司以财政资金按1∶1的比率撬动银行资金建设养殖小区。三是企业为主体,实行市场化运作。养殖小区建成后,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政府公开招标方式取得经营权,由企业独立负责项目规划建设、资产运营维护及市场化经营运作,带动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经营,并承担市场风险;国资平台公司担当股权投资角色,只负责监督、不参与运营,享受固定收益,充分保障集体资产长期稳定收益;政府和村集体不参与、不干预企业的经营管理。四是经营性收入,承诺村级分红。龙头企业每年按不低于总投资金额的10%承诺向平台公司支付经营性收入,平台公司计提财政投入折旧、向银行还本付息后,再根据行政村(社区)入股比例进行分红。突出“共同富裕”,保障各方均有所作为、有所获益,农村集体经济实力得到提升,龙头企业产能得到大幅跃升,银行得到长期稳定的利息回报,有效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国资公司、供销社也相应获得收益,参与方均是赢家。五是明晰产权,可持续发展。项目经营期为20年,养殖小区资产归行政村(社区)集体所有,期满后龙头企业有优先续约权。突出“可持续”,一方面,村集体保留能持续产生效益的资产,始终把“下蛋的母鸡”留在村集体;另一方面,在财政资金和银行贷款的加持下,企业或农场主将现代化养殖小区项目从重资产投入转变为轻资产运营,实现“借鸡生蛋”发展模式,以少量自有资金撬动大规模产能升级,最大限度保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能力、最大限度提升村企合作共建的效益。六是平台公司收入稳定,低风险。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新风控模式,构建各方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透明的监督管理制度,把国有经营性资产与市场风险分割开,确保资金投资安全性。负责经营的龙头企业综合实力强,完全承担市场风险,且经营有保障,并为项目购买农业保险。在全市63个镇(街道)成立审计办公室,加强监督村集体收入分配、使用、管理,确保共建项目在法治轨道上运营。

二、围绕解决自然村“无人管事”和“无钱办事”问题,实施“政银企村户”共建家庭农场、美丽牧场。在解决“无人管事”方面,探索成立自然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全市自然村均成立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理事长从村民小组长中产生。在解决“无钱办事”方面,采取党委政府引导、银行融资、龙头企业牵头、村集体投资、农场主出资经营的方式,统筹安排财政奖补资金624亿元,选取520个自然村试点开展“政银企村户”共建家庭农场(企业出资30%、合作养殖户出资40%以上,余下不超过30%由政府奖补给参与项目的自然村作投资款)或“企业+自然村+能人”共建美丽牧场模式(企业或新型职业农民出资80%,余下20%由政府奖补给参与项目的自然村作投资款),龙头企业与农场主签订养殖合作协议。自然村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每年收取10万元固定收益,所有权归农场主。截至11月,全市确定选址的家庭农场或美丽牧场91个、动工42个,预计2024年4月底100%建成投产,2024年底所有试点自然村年经营性收入将达10万元以上。

该运作方式包括几个重点环节:一是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家庭农场占地15-20亩,由农场主根据龙头企业设计标准建设,政府帮助解决土地流转问题。二是解决项目投资问题。400万元的家庭农场项目,按3∶3∶4比例计算,30%资金由龙头企业提供120万元无息的银行贷款给农场主,30%资金120万元由政府奖补给参与项目的自然村投资给农场主,40%资金160万元由农场主自有资金投入80万元、由龙头企业推荐向银行低息贷款80万元。三是解决合作联动问题。龙头企业与农场主签订养殖合作协议,提供养殖标准、技术及服务保障,农场主经营管理。四是解决集体收益问题。自然村每年收取固定收益。按每出栏一头猪,龙头企业付250元计算,在扣除支付自然村25元入股收益及相关成本费用后,农场主平均年收入达25万元以上。五是解决合作年限问题。合作期为20年,20年期满后家庭农场资产归自然村集体所有,原农场主可继续承租经营。

三、围绕解决社区“经营性收入难”问题,实施“工业+”“农业+”“商贸+”“资源经济+”。在全市推行“政银企村(户)”共建养殖小区模式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工业+”“农业+”“商贸+”“资源经济+”等多种模式,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云城区投入7533.85万元入股云创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城市道路智慧停车”等商贸项目、1200万元入股金晟兰公司优特钢等工业项目、1250万元入股南药花卉现代产业园等农业项目,云安区投入1.17亿元入股观音山绿色矿山项目,郁南县投入8090万元入股佳越矿业项目,分别带动87个、39个和45个行政村(社区)2023年底年经营性收入达15万元以上。

大气污染专项资金申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