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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8 18:00:46浏览次数:

EOD模式3.0 时代来临,导则新规下EOD模式有何新变化

投融驿站 2024-07-01 07:35

2023年12月27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实施导则(试行)》(环办科财〔2023〕22号,以下简称《实施导则》),就加强EOD模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谋划、设计、实施、评估、监督等活动提出了系列指导和规范意见。《实施导则》的发布回应了社会各界的关切和需求,提出了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推进EOD模式的创新举措,使EOD模式进入了继1.0版本的试点征集阶段和2.0版本的常态入库阶段后的3.0版本的导则新规阶段。

 

一、EOD模式发展的三个阶段和两个层级

自2020年9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推荐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试点项目的通知》(环办科财函〔2020〕489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向全国征集备选项目以来,EOD模式经历了3年多发展历程。在中央严控地方政府债务、PPP新机制、存量资产盘活业务走弱等形势下,EOD模式一跃成为当前投资建设领域最火热的项目组织方式。为指导和规范项目实施,2022年3月和2023年12月生态环境部等部委先后发布《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科财〔2022〕6号,以下简称《入库指南》)和《实施导则》,推动EOD模式迈入规范发展阶段。与此同时,多个省市先后推出EOD模式省级试点或省级入库政策,省级项目频现。整体上看,目前EOD模式呈现三个发展阶段(即1.0版本的试点征集阶段、2.0版本的常态入库阶段和3.0版本的导则新规阶段)和两个项目层级(国家级和省级)的发展态势。


768.jpg(一)三个阶段



1. 试点征集阶段

2020年9月至2022年4月为第一个阶段,即试点征集阶段。该阶段开始的标志为《试点通知》的发布。不到两年时间内,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组织了两期试点项目申报工作,一共94个试点项目入选,部分项目获得了金融机构的支持,起到了明显的探索和示范作用。

不过,试点项目申报工作在取得可喜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忽视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项目承载能力,盲目贪大求全,要素保障不足,成熟度不够,项目落地性差;二是以土地出让收入或新增税收返还作为还款来源,加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三是在试点申报成功后,随意变更实施方案内容,调整实施方式;四是忽视项目投融资和运营工作以为申报成功就万事大吉,目标导向不明确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