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各地违规使用情况
辽宁:
2个市5个县区,挪用9个专项债券资金1.87亿元,3个县虚报债券支出1.69亿元。
1、部分债券资金被挪用
2个市5个县区挪用9个专项债券资金1.87亿元用于“三保”、购置产业园区用地等非债券项目支出;
1个县使用专项债券资金,归垫项目前期支出 710 万元。
2、部分债券资金使用进度慢
省本级11个债券项目4.79 亿元资金未支出,其中1个市医院新建项目 9000 万元、1个县城乡供水项目8000 万元因前期准备不充分。
招投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手续未完成未开工建设,相关资金全部未支出;3个县在监管系统中虚报债券支出1.69 亿元。
3、部分债券项目实施不规范
1个县污水管网维修改造配套恢复工程(调整)项目,7664.39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标;
1个示范区公交场站及站亭建设工程部分内容,发生较大变更,未按规定程序报批。
黑龙江:
7个县挤占挪用乡村建设专项资金8607.39万元、债券资金2130.24万元。
有的县未全面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政策。
5个县在土地出让收入中少安排支农资金5253.5万元;
7个县挤占挪用乡村建设专项资金8607.39 万元、债券资金2130.24万元用于办公经费、人员开支等;
4个县闲置乡村建设专项资金2978.87万元、债券资金1211.3万元,最长闲置20 个月以上。
云南:
2个公司挪用专项资金9.40亿元,1个公司违规融资19.28亿元。
省级财政预算内投资审计情况:2023年,安排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42个(不含涉密项目),下达资金36.53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
1、投资计划下达滞后,投资资金支付率低
由于部分条块项目储备质量不高,投资14.56亿元的87个基建项目于当年11月底才予安排;
投资14.42亿元的90个基建项目截至当年底仍为“零支付”。
2、前期工作经费使用效益低
2023年度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资金总额11.99亿元。
截至2024年2月底审计时总体支付率仅为34.7%,其中294个项目支付为零,影响经费使用效益。
3、资金监管不到位
未及时调整收回1个暂缓建设项目资金550万元;下达3个县的6个项目资金7460万元被当地挪用或平衡预算。
对2个市年度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① 1个市本级和所属8个县财政,暂付款规模未得到有效控制。
2023年10月底财政暂付款达125.35亿元,直接占用大量国库资金,导致财政支付风险。
②2个单位违规出借项目建设及土地储备资金7.16亿元。
③2个公司挪用专项资金9.40亿元用于偿还债务或政府支出。
④1个公司利用政府投资基金质押担保违规融资19.28亿元、借用政府投资基金1.54亿元用于偿还债务。
⑤7个单位应缴未缴存量资金或财政收入12.31亿元。
重庆:
9.56亿元债券资金结存超半年,7.53亿元债券资金被用于其他项目,1.65亿元债券资金脱离财政监管。
1、预算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
代编预算管控不严,2个项目2.03亿元预算应细化未细化到具体实施单位,仍由市财政局或有关部门代编;
2个项目7.93亿元预算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和项目成熟度,导致预算执行率低;3 个项目 12 亿元预算无测算依据及具体用途。
对部门和单位收入统筹管理力度不够,4个事业单位的收支、9个单位的非财政拨款收支未纳入2023年度预决算管理。
2、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
部分水利发展专项资金分配不合规,未与上年资金使用情况等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4座小型水库项目推进进程受影响,中小河流治理等2.5亿元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
有关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或未及时分解工作任务等。
部分不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获得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503 万元、部分单位重复获得“双创平台”奖补资金720万元、6个项目5.03 亿元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
3、专项债券申报管理不严格
对绩效考核结果、区域倾斜等债务限额分配因素设定不够细化量化,以及有关主管部门对债券项目申报、资金使用等审核监管不严。
2个单位7个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9.56亿元债券资金结存超过半年;
2个单位3个项目7.53亿元债券资金被用于其他项目,1个单位将1.65 亿元债券资金超进度拨付至代建单位共管账户脱离财政监管。
宁夏:
242个专项债券项目无收益,5个“包装”项目获取3.95亿专项债券发行。
1、项目收益不及预期
全区27个市、县(区)实施的242个专项债券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方案预测2023年底实现收入121亿元,实际无收益,无法依靠项目收益还本付息,财政支出压力大。
2、“包装”项目获取专项债券发行资格
5个项目通过虚报项目收入等将项目“包装”成收益与融资规模平衡的项目,借此发行专项债券3.95亿元。
3、债券资金闲置
42个项目由于前期论证不充分、规划和设计方案不合理等原因,6.19亿元专项债券资金未使用。
4、项目资产未发挥效益
12个项目腾空的1.35万亩土地、建成的30.98万平方米安置房闲置,涉及专项债券资金20.69亿元。
5、部分项目拖欠工程款
42个项目因配套资金不到位、地方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债券资金等原因,拖欠工程款3.53亿元。
天津:
2.91亿元专项债券将于2024年9月到期,存在无法按期偿还风险。
在对2023年度,组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土地整理储备资金管理使用绩效情况开展审计,发现:部分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效益低下。
主管部门对未按期交付的土地收储项目推动力度不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较慢,部分项目严重超期,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如,河北区建昌道(安康医院)等4个地块未按期完成收储,占压土地储备资金18.55亿元。
其中,河北区建昌道(安康医院)地块对应专项债券2.91亿元将于2024年9月到期,存在无法按期偿还风险。
贵州:
17个项目19.0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半年以上。
省级财政管理方面问题:省级财政投资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不到位。
向不符合条件的92个项目下达投资计划4.34亿元,其中25个项目未实施、3个项目停工,剩余项目推进迟缓等。
1项省级专项资金因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等,超标准或无依据向351个项目分配8621万元。
市县财政管理方面问题:部分市县财政资金管理不严。
1、2个县审核把关不严,2家单位以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专项资金9970万元,用于支付其他项目工程款等。
2、因前期手续不完善等,1个市和8个县17个项目19.03亿元专项债券资金闲置半年以上。
3、1个市和3个县为提高预算执行率,超进度支付、以拨代支等提前列支工程款1.21亿元,资金存在损失风险。
主管部门对未按期交付的土地收储项目推动力度不足,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较慢,部分项目严重超期,影响资金使用效益。
如,河北区建昌道(安康医院)等4个地块未按期完成收储,占压土地储备资金18.55亿元。
其中,河北区建昌道(安康医院)地块对应专项债券2.91亿元将于2024年9月到期,存在无法按期偿还风险。
内蒙古:
向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债券资金4.3亿元,未收回为盟市垫付的到期债券本息52.4亿元。
地方政府债券管理不规范。
未严格执行评审方案,向3个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安排债券资金4.3亿元;
未对171个项目共计47.75亿元专项债券支出情况进行核查,难以掌握支出进度;
自治区本级未收回为盟市垫付的到期债券本息52.4亿元。
甘肃:
1个市本级夸大项目收益申报专项债券6.91亿元,2个市少报漏报政府隐性债务3383.12万元。
政府债务管理不够严格。
专项债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由于施工区域拆迁未完成、工程进度缓慢和结算不及时等原因,省级4个专项债券项目1.74亿元当年未形成实物工作量。
专项债券申报审核不严,1个市本级夸大项目收益申报专项债券6.91亿元。
个别市县隐性债务管理不到位,2个市少报漏报政府隐性债务3383.12万元;
1个市和1个县实施的11个已完工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3.4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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