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污染源控制包括点污染源、面污染源及湖内各种污染源。治理与控制入湖污染物排放源及湖内污染源是湖泊环境治理和保护的关键措施。对于水质改善型湖泊,即湖泊目标水质优于现状水质,污染源排放控制推荐采用容量总量控制,以生态承载力为约束,按照水污染控制管理目标与水质目标,核定各种入湖污染负荷削减量,协调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污染治理技术经济可行性,并合理分配污染负荷削减量。对于水质较好的湖泊,即保持现状水质的湖泊,不宜采用总量控制法。湖泊污染源控制应以现有排放水平为基准,适度削减入湖污染负荷量,为湖泊水质的保持和改善及生境恢复创造空间,实现湖泊水环境长期稳定维持在较好水平。
1、点源污染防治
主要针对流域内威胁湖泊水环境与生态环境安全的重要点源污染,实施污染防治措施。
(1)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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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通常采用建设污水处理厂的办法,新建、在建污水处理厂应配套脱氮除磷设施,并从严控制出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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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实施雨污分流和环湖截污工程,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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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初期雨水的收集和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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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中水回用,削减入湖污染物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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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目标水质要求较高的湖泊,可利用自然净化过程加强流域内污水厂尾水进入自然水体前的深度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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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完善的城镇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和处理系统,加强城镇生活垃圾的分类回收与资源化利用,提高生活垃圾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
(2)典型工业点源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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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业园区废水集中治理和深度处理,在对湖泊流域内主要工业污染源调查分析基础上,针对主要行业废水、矿山废水、含氮工业废水和含磷工业废水的具体排污特点,选择适宜的处理工艺、技术和设备,加强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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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过提高湖区重点行业氮磷污染物排放标准,提高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加强排污监控等措施加强对企业环境的监管,减少工业污染负荷的产生及排放量。
(3)规模化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根据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特征和主要污染物性质,选择适宜技术,对养殖污染进行综合整治,强化去除氮、磷、重金属等污染物,削减污染负荷。
2、面源污染防治
分析流域面源污染特点,针对流域内威胁湖泊水环境与生态环境安全的面源污染开展污染防治工程与非工程措施,主要内容包括城镇与旅游污染防治、农村污水污染防治、农村垃圾污染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入湖河流污染防治和小型分散式养殖(畜禽、水产)污染控制等。
(1)农村污水及垃圾污染防治
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因地制宜采取集中式、分散式等方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行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推进农村有机废弃物处理利用和无机废弃物收集转运,严禁农村垃圾在水体岸边随意堆放。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开展农田径流污染防治,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使用测土配方施肥、生物防治和精准农业等技术,采取灌排分离等措施控制农田氮、磷流失,推广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3)入湖河流污染防治
入湖河流是输送面源污染物的重要途径。因此可因地制宜建设河滨湿地和缓冲区域,对小流域汇集的面源污染实施生态拦截与净化,削减入河污染负荷;在满足河流防洪、排涝、水运等传统功能要求基础上,实施生态拦截与净化,尽可能恢复河流水生植被及健康的水生态系统,提高其自身净化及抗污染干扰能力。
(4)小型分散式养殖(畜禽、水产)污染控制
通过科学规划畜禽饲养区域,明确划分湖泊流域禁养区和限养区,合理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通过制取沼气和生产有机肥等方式对畜禽养殖废弃物加以综合利用。
3、湖泊内源污染治理
针对湖泊内源污染分布特征,分析污染底泥和浮游藻类的分布及有关物理、化学指标和污染特性、规模,可综合应用环保疏浚、原位处理、异位处理、曝气和生态修复等技术进行前端防治,降低内源污染物释放量,为湖泊生态修复提供适宜条件。
(1)湖内养殖污染防治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力度,鼓励发展生态养殖,根据湖泊功能分类控制网箱养殖规模,以饮用水源为主要功能的湖泊严禁网箱养殖,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网箱养殖。
(2)污染底泥环保疏浚
对湖泊或入湖河流重污染区域,可实施重污染底泥环保疏浚,并对疏浚污泥进行有效的处理处置,避免二次污染。
(3)湖面漂浮物清理
对湖面垃圾、生物残体(蓝藻及水生植物残体等)等漂浮物定期进行清理,确保湖面清洁,防止二次污染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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