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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OD科研课题

发布时间:2024-05-16 16:00:24浏览次数:

 

EOD科研课题小结与展望

人类社会经历了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到生态文明的时代演替发展,与生态文明时代相适应的产业主体应从农业、工业转变为以生态产品为核心的产业,有学者将其定义为生态产品第四产业。王金南等将EOD模式界定为面向生态产品综合开发、统筹生态环境治理与关联产业开发一体化实施的新型项目组织实施模式。EOD模式作为生态产业化的经营组织方式和项目投融资模式,是生态产品第四产业的业态模式创新;同时,通过生态价值的市场化具现和生态收益的反哺前置,使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生态反哺”的关键环节得以完善,贯通了从生态价值转化到生态反哺的价值链闭环,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创新性尝试。

由于中国式EOD模式的实践探索尚处于起步阶段,当前仍存在一系列实践问题。首先,目前大部分EOD模式试点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进入产业化运营阶段,难以通过产业项目产生的实际收益对EOD项目进行客观的成效评估,且由于以文旅产业为主导的关联产业大多具有回报周期长的特征,产业运营收益能否覆盖前期投入的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做出客观判断;项目的经营、融资风险导致了实施主体目前大多局限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市场主体则往往难以承担长周期带来的市场风险。此外,当前EOD项目的评估标准大多关注生态修复投资占比、资金偿还能力等投融资方面的要求,以及生态修复效果的物理量指标,彼此之间相互独立,对于生态资源保护与产业开发之间的关系,大多为定性描述与判断,鲜有明确统一的指标性评判标准;这有可能导致部分EOD模式试点项目忽视生态资源保护与产业开发之间的关系,致使生态资源保护与产业开发之间衔接不紧密、项目边界模糊。最后,项目主体对EOD模式的认识不足导致部分EOD项目中生态资源对产业项目未构成合理支撑,不利于激发企业形成生态反哺动力,也无法体现EOD模式完成生态产品价值链闭环的内在逻辑。在后续实践中,应基于EOD模式的主要特征与本质内涵,在划定清晰项目边界的基础上,构建标准化的项目审查框架,对生态修复工程与产业开发项目之间的逻辑关联和反哺能力进行精细化的评估。与此同时,应完善政策支持与金融手段,拓宽项目实施主体,鼓励多元化社会资本进入EOD项目,激励市场主体积极探索更高效的生态产业化经营模式。值得注意的是EOD项目依托的区域生态系统具有整体性和不可分割性,涉及“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综合体的保护与利用,需要强化府际协同,增强EOD模式实践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中国式EOD模式契合中国国情,有利于解决当前的现实问题,同时与国际上“生态导向”发展的理念也是相通的。在广义“生态导向”发展理念和市场化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机制的理论逻辑下,中国式EOD模式的后续实践可进一步延展思路、拓宽范围,营造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产业运营的价值流闭环,为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开拓更加丰富的实践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