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义鑫科技官网!

全国咨询热线

010-58616746

EOD申报入库类型

发布时间:2024-07-01 14:33:08浏览次数:

2024年6月21日,江苏省生态环保厅发布了民间资本进入环保领域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项目的指引指南,这应该是继《关于印发< 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 EOD )项目实施导则(试行) >的通知》 (环办科财〔 2023 〕22 号)之后第一个明确民间资本进入EOD项目的省级文件。

先看下文件主要内容:

一、分工

民间资本可通过独资或合资方式作为实施主体参与 EOD 项目。组织主体由设区市、县( 市、区)人民政府或园区管委会承担,负责组织领导、项目谋划、统筹协调、督促推进、评估指导等工作,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探索组织实施。二、责任实施主体由市场主体承担,按照自主决策、自负盈亏的原则, 负责项目落地实施、运维经营,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及约定的要求,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治理责任。三、具体干活内容(1)组织主体

项目谋划——项目组织主体建立工作机制, 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项目谋划。 主要包括,识别本地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选择对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支撑作用大、实施必要性强、工作基础好、生态环境效益显著的公益性生态环境治理内容;识别发展空间大、市场预期好、项目收益佳、反哺能力强的优势产业,确定关联产业;分析一体化实施的可行性。

方案设计——项目组织主体开展项目资金平衡分析,优化调整项目边界与 内容,开展实施方案市场测试,获取潜在或意向市场主体和金融机构等对项目的响应情况,在此基础上, 组织编制 EOD 项目实施方案,并开展评估论证。根据省生态环境导向开发模式( EOD ) 试点项目申报要求进行入库申报,纳入省级 EOD 试点项目库的项目,按规定给予资金政策支持,并择优向生态环境部生态环保 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推荐。

确定实施主体——EOD 项目实施主体应采用竞争性方式确定,民营企业可单独或组成联合体参与项目竞争。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 应成立 EOD 项目公司,确定股东协议、公司章程等。 民营企业或其合资成立的 EOD 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须具备项目投资建设与运维经营能力,经营范围包括相关生态环境治理和产业经营内容,不得仅为工程建设单位、财务投资人等。

签订合同——在依法依规确定 EOD 项目实施主体后,EOD 项目组织主体 与实施主体签订 EOD 项目合同。合同应重点约定项目生态环境治理目标及责任、运营维护质量和标准、项目效果评估与监督管理方式、相应的奖励和惩罚条款等。合同中不得以任何形式约定政府支出责任和融资担保等涉及政府隐性债务的事项。

(2)实施主体

项目前期工作——民营企业或其合资成立的 EOD 项目公司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有关规定,开展 EOD 项目整体立项,推进项目资金筹措, 按照有关要求落实项目开工建设前期工作。

项目建设和运维经营——民营企业或其合资成立的 EOD 项目公司按照实施计划推进项目建设与验收, 确保资金使用合规,严禁资金挪用。优先开展生态环境治理,确保实现生态环境效益。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设施运营管理与关联产业经营等,确保实现社会经济效益。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做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维经营等工作的日常管理和信息记录,自觉接受监管部门监督管理和社会公众监督, 确保项目持续稳健运营。

项目的评估监督——项目建设期间,民营企业或其合资成立的 EOD 项目公司应加强项目评估,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尤其是生态环境效益目标难达标的情况,及时整改 。严格廉洁自律, 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时将项目基本情况、实施进展、评估结果等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说实话,看完之后,又想笑,又无奈,简单梳理几个问题吧。

1、这个文件是给谁看的,如果是给政府部门看,为什么文件连个发送的有关单位名称都没有,直接附件可见。如果是给民营资本看的,加个什么称谓,能不能别这么敷衍。

2、组织主体负责项目谋划识别生态和产业,问题是,组织主体有没有能力去识别产业,即使做了市场测试,能真正适配民营企业的诉求吗?

3、项目是组织主体谋划的,设计方案是组织主体做的,资金平衡是组织主体做的,那为什么要作为实施主体的民营资本完全承担盈亏风险?

4、为什么要规定项目优先生态环境治理,实施主体不能根据自身资金情况安排项目实施计划吗,优先发展产业不行吗?

5、接受公众监督是几个意思,项目谋划公众参与了吗,方案设计公众参与了吗,那最后把锅甩给公众监督算神马事。

6、全文上下,没有看到一点给民营资本的好处,结果就是没人往前冲啊。

衷心给个建议,组织主体就负责组织,弄个命题作文,让民营资本自己去应答,组织个公众评议会,是骡子是马拉出来遛遛,作为答得好的中标,甩开膀子让民营资本干,公众和组织主体负责监督,于情于理都说的过去,不要遮遮掩掩,扭扭捏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