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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长期国债支持范围

发布时间:2024-09-29 10:44:22浏览次数:

2025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要点及八大领域申报指南思维导图总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经司、应急管理部规财司、国家林草局规财司下发了《关于抓紧做好2025年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1、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对中央明确部署的有关任务和项目,凡符合专项支持方向的,予以优先组织申报;
2、坚持保续建、保收尾的原则,对有关单位申报的2024年续建项目,予以优先保障,支持具备条件的项目加快实施进度;
3、坚持项目质量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项目的审查把关,确保项目前期工作深度,确保项目建设内容符合专项支持方向;
4、坚持申报资金与建设进度相挂钩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预期建设进度申请投资计划,切实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落实奖优罚劣要求,促进实现政府投资效益;
5、坚持“一钱多用”的原则,积极做好投资计划与“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国土绿化任务等其他重点任务的衔接,以及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的衔接。

二、年度计划申报范围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

主要支持长江重点生态区、南方丘陵山地带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规划部署的项目,并对项目内的木本粮油基地予以统筹支持。

()重点生态资源保护项目

主要支持《全国森林防火规划(2016-2025)》《十四五全国草原防灭火规划》《全国重点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部署的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撑体系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全国林木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与保存利用规划(2014-2025)》《国有林场(林区)管护用房建设方案(2023--2025)》《林草种苗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明确的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及攻关、管护站点建设等项目。

()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地建设项目

主要支持《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全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建设方案(2023-2030)》《候鸟迁飞通道保护修复中国行动计划(2024-2030)》部署的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要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和科研监测设施建设项目、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设施装备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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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具体要求

()全面推进投资计划按项目管理

2025,生态保护修复领域国债资金及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采取直接下达至具体项目的方式,原则上不打捆或切块下达。对双重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应按照有关建设规划部署范围,系统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并整体组织申报投资计划。

()科学规范编制项目投资计划

按照生态保护修复领域项目资金申报指南规范组织项目,科学编报2025年投资计划。

()切实加强建设项目和投资计划审核

切实加强项目和投资计划的审核,并对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是否完成前期工作审批并达到应有深度,是否具备开工条件,是否符合专项支持范围,是否存在超规模、超标准建设或搭车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违规购置公车情况,是否重复申报其他财政性资金,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申报投资是否符合中央支持标准,是否多头申报中央资金,是否落实除拟安排中央投资之外的其他资金,有关任务是否与造林绿化空间及年度生产计划任务衔接等

()强化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成果应用

对因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申报投资规模偏大,或者通过报大建小、虚构项目等方式套取中央投资的,将通过调减、暂停下达后续年度投资的方式予以惩戒,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对信息填报不及时、项目实施和计划执行进度不符合要求、绩效评估结果较差的地区和单位,合理调减中央预算内投资年度规模;对存在超期未完工项目较多的地区,原则上不安排新建项目;对督查、审计、监察等部门明确指出问题的项目单位,暂停编报同类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