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提高污水处理率,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0年度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设计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苏建科[2010]495号)的要求,组建了由南京工业大学牵头,南京林业大学、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参与的规程编制组,规程编制组总结近年来的科研成果,依托大量示范工程,编制了江苏省《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程》(DGJ32/TJ112-2010),并于2010年12月2日由江苏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批准、省工程建设标准站组织出版、发行发布,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近日,第一次修订的《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程》已经进入到报批版公示阶段,发布后将替代DGJ32/TJ112-2010《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程》。本次修订修改了人工湿地处理技术使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湿地污水处理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主要处理对象为农村生活污水、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以及河湖污染水、面源污染、初期雨水等污染水处理。增加了前置处理设施污水计量、监测、污泥及臭气处理等相关规定;增加了种植基质、水生生物、施工防渗及植物验收内容;名录人工湿地处理水量确定方法、进水水质要求;完善了人工湿地组合类型。人工湿地设计参数和计算方法等。
Copyright © 2024 北京义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3026286号-2